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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咨询论证

发布时间:2018-01-10 来源:南海海洋所

  1月8日,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会同重大科技任务局在北京召开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实施方案咨询论证评议会。中科院副院长张涛,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陈广浩出席会议。

  李家彪院士等17名中科院学术委员会海洋领域和能源领域的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参加了咨询论证。中科院发展规划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重大科技任务局、科技促进发展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及人事局的相关领导、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筹备组成员等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证会。 

  中科院发展规划局副局长黄晨光介绍了中科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以来研究所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要举措、创新研究院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咨询论证的目的和总体要求,希望专家组帮助和指导创新研究院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专家组组长李家彪院士主持咨询论证会。 

  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筹备组组长张偲院士代表创新研究院筹备组汇报了实施方案,从必要性与意义、可行性分析、定位与建设思路、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与预期重大产出、人才队伍与条件平台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筹建组组成及筹建工作计划、所需政策支持等方面对实施方案做了详细阐述。创新研究院四个主要领域方向负责人詹文欢、龙丽娟、任海和马隆龙分别就“三大礁的地质安全与整体稳态机制”“典型岛礁次生生态系统扶育与养护核心技术”“岛礁陆域近自然植被生态系统构建及可持续维持关键技术”及“海洋绿色能源开发与集成利用技术”等方面做了汇报。会议期间,播放了创新研究院设施与平台视频。

  专家组从战略定位、领域布局和人才队伍、预期重大产出、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等方面对创新研究院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建议和咨询。经过充分论证,专家组认为创新研究院实施方案合理可行,体现了深化改革的精神,符合研究所分类改革的总体要求,建议尽快实施。 

  张涛表示,中科院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的建设符合国家战略布局,意义重大。 

论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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